泰人才辦〔2018〕24號
各市(區)、泰州醫藥高新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,市各有關部門:
現將《泰州市青年學子“鳳還巢”計劃實施辦法(試行)》印發給你們,請結合實際,認真貫徹執行。
泰州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
2018年11月9日
泰州市青年學子“鳳還巢”計劃實施辦法(試行)
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,借助鄉情紐帶作用,集聚更多泰州籍青年學子返鄉就業創業,進一步優化我市人才隊伍結構,為我市實現轉型升級、跨越發展儲備更多新鮮血液和有生力量,根據《關于打造最優人才發展生態環境的政策措施》(泰政發〔2017〕144號)精神,制定本辦法。
第一條 定期組織泰州籍學子看泰州活動。對當年度被知名高校錄取的泰州籍高中畢業生,通過宣講推介、實地參觀等方式進行鄉情、市情教育,幫助他們加深對家鄉的認同感和歸屬感。(責任單位:市教育局)
第二條 定期組織泰州籍高校在校生暑期實踐活動。每年提供400個實踐崗位,幫助他們接觸社會、了解民生、開闊視野,鼓勵他們持續關注家鄉、在外推介家鄉、學成回報家鄉。(責任單位:團市委)
第三條 定期組織泰州籍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活動。鼓勵企業建設就業見習基地,到見習基地見習的人員每人每月按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50%發放生活補貼,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。困難家庭畢業生參加見習的,生活補貼按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發放。見習合格的,見習基地予以優先聘用。(責任單位:市人社局)
第四條 深入實施“名校優生”集聚計劃。每年面向部分“雙一流”重點高校,選聘一批應屆碩士、博士研究生,作為黨政青年人才到我市工作。注重動員和吸納符合條件的泰州籍青年學子參與選拔,不斷提高泰州籍“名校優生”入選比例。(責任單位:市委組織部、市人社局)
第五條 定期舉辦“蜂鳥杯”青年創客大賽。加強與重點高校、企業合作,加大宣傳力度,鼓勵泰州籍青年學子參加,獲獎最高給予10萬元獎勵。項目落戶我市后,符合市“雙創計劃”青年專項條件的,直接參加綜合評審,最高給予50萬元項目資助。(責任單位:團市委)
第六條 實施畢業生安居工程。畢業生回泰工作的,提供最高10萬元購房券,為期3年每年最高2萬元生活補貼、每月最高500元的租房補貼,鼓勵泰州籍青年學子畢業后回泰工作。(責任單位:市人社局)
第七條 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體系。持續開展“泰愛才”專項引才活動,赴重點高校宣傳推介泰州就業創業環境,創新薪酬行情、崗位發布等舉措,吸引更多的泰州籍青年學子回泰就業創業。(責任單位:市人社局)
第八條 全面推動中學校友會建設。完善中學畢業生信息庫,推動各類校友會建設,加強跟蹤管理。定期組織座談、聯誼等活動,發揮校友會聯系人才、團結人才、凝聚人才的橋梁紐帶作用。(責任單位:市教育局)
第九條 建設駐外青年人才驛站。通過與市外高校建立常態化聯系,分區域建立青年人才驛站,宣傳泰州政策環境,吸引更多泰州籍青年學子回鄉創業就業。(責任單位:團市委)